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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子真大,冒充法院院长交往当事人....背后的成因值得深思!

烟语法明 2020-09-17


5月21日,东坡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冒充法院院长、法院工作人员进行诈骗、敲诈勒索案件。被告人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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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窦某清申请执行王某某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东坡区法院予以立案执行,王某某就以“解冻财产手续费、诉讼费、支付工人工资、老家房屋拆迁赔偿款手续费”等为由,冒充眉山市法院院长(编造名为彭世平)的微信号和冒充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法官喻涛的微信号,多次骗取以恋人关系交往的被害人吴某某的钱财。此后王某某又编造自己及儿子被他人绑架需要律师费、诉讼费、保证金等理由,共计骗取、勒索吴某某人民币173402.8元。

2019年8月,被告人王某某冒充曾与吴某某密切接触的孟某的微信号,谎称孟某、金某有与吴某某发生性关系的视频和照片,以传播该视频和照片相威胁,并再次冒充眉山市法院院长的微信号,以“找关系摆平该事情”为由,共计骗取吴某某人民币43700元。


此外,王某某还以帮助找工作为由骗取被害人彭某燕、彭某清人民币12万余元,编造交通事故等理由骗取以恋人关系交往的被害人陈某珍人民币23万余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构成敲诈勒索罪,对被告人王某某数罪并罚。

法官提示

法院工作人员绝不可能私下和当事人接触或向当事人索要财物,如接到疑似诈骗电话、短信、微信信息,可立即拨打相关法院公开电话进行核实,也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切勿轻信,切勿透漏个人信息,切勿轻易转账汇款。


来源:东坡区法院



法萌君语:看了这样的新闻,真的让人无语。被害人之所以被骗,一是骗子胆子大,手段隐蔽,二是自己内心充满了“打官司可以找人摆平”的思想,让人有了可趁之机。


“打官司,找关系”,通过钱来疏通关系,形成钱权交易,不仅严重侵害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形象,损害了司法公正和法律的权威,更重要的是还会影响公检法部门在公众中的形象,使人民不相信法律,甚至会有部分人仗着权势以身试法。


究其原因,一是中国社会历来是一个强调人际关系和树人网络的社会,以最小的代价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不顾规则和社会影响,贪图通过找关系争取甚至枉法的裁判执行结果;二是从众多的司法反腐案例上看,确实有少数法官及法院领导背离了司法的誓言,在权钱面前丧失了本职底线,用自己的职权为自己及亲朋好友枉法谋利;三是法院各项司法职能没有严格公开透明、依规处理,让当事人与法院工作人员之间产生了沟通障碍,给人以可乘之机。当事人不明白不理解案件进展程度,进而对司法人员的工作进展产生了认识偏差,产生了是不是没送好处不给办事的怀疑心理。


这个案件的发生,正所谓一把巴掌拍不响。老百姓打官司不容易,特别是社会底层、法律知识欠缺的民众,在社会风气和观点认知的影响下,往往还停留在信人不信法、法律问题搞不懂的阶段,而司法机关各项沟通机制不畅通、各项工作流程不透明,让司法领域权钱交易有了存在的土壤和空间。

打官司花钱找关系,本身就是违法的思想,即使获得一时有理的案件结果,也是处于案件随时可能被翻盘的可能。随着建设法治社会的大势所趋和司法反腐达成的社会共识,人情交易、权钱交易的空间会越来越少,敢于贪腐的司法人员也会越来越少。那些承诺可以收费摆平案件的,大多都是骗子。打官司,还是应该找专业的律师,选择了诉讼就要承担相应的诉讼风险,输了官司也要承担其负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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